铸造标准化知识系列文章(十):新修订《标准化法》百问百答
发布时间:2024-04-22   阅览次数:436次

  

导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政府要加强战略、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深化标准化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战略决策,是事关全局的基础性、关键性、牵引性重大改革。20181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以来,受到了大家广泛关注。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推出系列文章,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百问百答进行连载分享,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76. 标准复审的结果有哪几种?

标准复审是标准制定的环节之一。依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复审结果包括继续有效、修订和废止三种。

1)继续有效。继续有效是指标准内容仍符合当前科学技术水平,适应生产、建设、使用需要,不须修改。确认继续有效的标准,不改变标准的编号和年代号。当标准重版时,在标准封面注明“某年确认有效”字样。

2)修订。修订是指标准的技术要求需作修改才能适应当前生产、建设、使用的需要,符合当前科学技术水平。需作修改的标准列入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开展工作。修订的标准顺序号不变,仅把年代号改为新修订的年代号。

3)废止。废止是指标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需要、标准为新发布的标准所

代替或标准已无存在必要。标准的废止由原标准的批准发布机构公告废止。

 

77. 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标准实施评估与标准复审的关系是什么?

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标准实施评估与标准复审都是标准实施后需要开展的标准化工作,是标准发布后保证标准时效性、提高标准质量,从而保证标准实施效果的重要措施。

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标准实施评估和标准复审之间既有联系,又各有侧重。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是标准使用者将标准实施信息反馈给标准制定部门;标准实施评估是对标准的实施应用情况、标准对经济社会活动所产生的影响等进行测算、评价;标准复审是重新审查标准的技术内容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的结果可作为标准复审的依据。三者间的关系见下表。


表1 标准实施信息反馈、评估、复审间的关系

 

工作主体

工作内容

标准实施信息反馈

标准使用者

Δ问题及意见建议

Δ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标准实施评估

标准制定部门

标准技术水平及标准实施效果

标准复审

技术委员会归口单位

标准内容的时效性

78. 什么是标准化试点示范?

标准化试点示范是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标准化试点,是指在特定领域利用标准化的原理和方法,通过制定、实施标准等措施促进生产方式转变、产品和服务质量效益提升,探索新型标准化模式和方法,拓展新的标准化工作领域。标准化示范,是指将特定领域标准化试点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在行业内推广,充分发挥试点典型的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试点是为了探新路,示范是为了树标杆。

标准化试点示范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作用:

1)探索创新标准实施推广工作机制。使标准更好地对接产业需求、市场

需求,扩展标准化工作领域,研发重大标准,促进标准落地实施。

2)探索创新标准化工作方法。根据产业特点,结合产业发展的着力点、发力点,推进技术研发与标准化工作同步,充分发挥标准化对产业发展的助推作用,提升企业和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3)提升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传播标准化知识,普及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技能,提高相关产业从业人员的标准化认知。

4)推广标准化成功经验。通过示范推广,由点及面复制标准化成功实践,辐射带动全国标准化工作开展。

(节选自: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百问百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