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标准化知识系列文章(十):新修订《标准化法》百问百答
发布时间:2024-01-12   阅览次数:1801次

导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政府要加强战略、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深化标准化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战略决策,是事关全局的基础性、关键性、牵引性重大改革。20181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以来,受到了大家广泛关注。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推出系列文章,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百问百答进行连载分享,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65. 为什么要建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本法规定:“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是公开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所执行的标准,向社会承诺产品和服务质量并公开接受市场监督的管理制度。建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新质量监管模式,促进质量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1)是维护消费者知情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企业标准应公开的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既是企业主动告知目标客户引导其消费行为的激励信息,也是消费者维护知情权需要知晓的信息。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是供给侧和需求侧的共同需求,是解决消费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有效手段。

2)是简政放权、创新管理的需要。建立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确立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地位,释放市场活力,促进创业创新。

3)是建立正向激励的需要。消费者通过企业公开的标准信息评估产品和服务的完整度、与自身消费需求的符合度,以及目标产品关键指标的业界排行,开展理性消费,促进产品和服务的优胜劣汰。通过市场为主的方式,对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形成质量的正向激励,健全企业质量诚信体系。

66. 是不是所有的企业标准都应声明公开?

本法规定:“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不是所有的企业标准都应当声明公开。企业应当声明公开的是企业标准中的产品和服务标准。

产品和服务若执行的是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企业应当公开相应的标准名称和标准编号;如果产品和服务执行的是本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的,则除了公开相应的标准名称和标准编号,还应当公开企业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其中指标应当有相对应的检测方法。公开指标的类别和内容由企业根据自身特点自主确定,企业可以不公开生产工艺、配方、流程等可能含有企业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企业应当对公开的产品和服务标准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国家建立了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ac.gov.cn)为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提供服务。鼓励企业在国家统一的平台开展自我声明公开。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不涉及进口产品,但鼓励进口商公开进口产品的产品标准。法律对特殊领域企业标准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7.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是否会侵犯企业的商业秘密?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不会影响到企业的商业秘密。

1)企业产品标准公开内容属于企业对产品的最终性状描述,一般包括产品的功能和性能描述,以及与技术指标相对应的检验方法。这些内容是企业对其产品消费者的质量承诺,不包括产品的生产工艺、配方以及工艺流程等可能含有企业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信息。

2)企业对于产品标准公开内容有自主权,可自行规避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企业有公开产品标准的义务,但公开产品标准的哪些内容,完全由企业根据所处地区市场需求、行业竞争态势、企业自身市场策略来自主确定。企业完全可以避免因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可能造成企业秘密泄露的风险。

3)国外普遍实施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如美国实施的“供方符合性声明”、欧盟实施的“符合性声明”、日本实施的“自我宣言”等。


(节选自: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百问百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