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标准化知识系列文章(十):新修订《标准化法》百问百答
发布时间:2023-04-04   阅览次数:399次

导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政府要加强战略、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深化标准化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战略决策,是事关全局的基础性、关键性、牵引性重大改革。20181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以来,受到了大家广泛关注。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推出系列文章,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百问百答进行连载分享,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27. 强制性国家标准与WTO/TBT中技术法规的关系是什么?

强制性国家标准是《WTO/TBT协定》(简称TBT协定)中技术法规在中国的主要表现形式。TBT协定附件1将“技术法规”定义为“规定强制执行的产品特性或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适用的管理规定在内的文件”,这与我国的强制国家标准在本质属性上是一致的。但我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不仅包括TBT、SPS所规定的有关贸易的内容,还包括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其他有关内容,并不完全等同于TBT、SPS所涉及的技术法规。

强制性标准作为我国的“技术法规”已得到WTO各成员的普遍认可。ISO和IEC在《在技术法规中使用和参考ISO/IEC标准指南》附录《在技术法规中使用标准的国家与地区政策的示例》中明确,“强制性标准是中国技术法规最重要的形式”,并把我国的强制性标准作为“技术法规”的4种典型示例之一,向各国推荐。

新修订的《标准化法》继续保留“强制性国家标准”概念,并进一步强化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技术法规”属性,根据TBT协定的有关要求,在增强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方面作出了更加具体详细的规定,如增加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外通报的规定等,以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28. 些方面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

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

(1)基础通用的技术解决方案。主要包括术语、图形符号、统计方法、分类编码等基础标准,通用的方法、技术和管理标准等。例如,GB/T 19030-2009《质量工程 术语》在吸收国内外有关质量工程术语的基础上,采用集成创新的方法界定了质量工程及相关术语,为我国广泛、科学、系统地开展质量工程,全面提高我国产品质量提供了一个质量工程概念体系框架。

(2)强制性标准执行所需要的配套标准。例如,为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对应的测试方法配套的标准,以满足强制性标准合格评定的需要。GB/T 2408《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GB/T 14172《汽车静侧翻稳定性台架试验方法》、GB/T 19056《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25978《道路车辆标牌和标签》、GB/T 30036《汽车用自适应前照明系统》即是GB7258-2017《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配套推荐性国家标准,为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3)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的标准。例如GB/T 34000-2016《中国造船质量标准》全面对接国际先进标准,在各项技术要求和指标上不低于国际标准,确保我国船舶工业不输在起跑线上,引领我国造船行业发展。

29.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对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

涉及跨行业、跨领域的技术要求,不应制定行业标准。

30. 目前我国有哪些行业标准?

依据《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1号)的规定,目前我国有67类行业标准,分别由42个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这些行业标准包括安全生产、包装、船舶、测绘、城镇建设、新闻出版、档案、地震、电力、地质矿产、核工业、纺织、公共安全、供销、国密、航空、化工、环境保护、海关、海洋、机械、建材、建筑工业、金融、交通、教育、粮食、林业、民用航空、民政、能源、农业、轻工、汽车、航天、兵工用品、文物保护、稀土、黑色冶金、有色金属、有色金属等67个行业。


(节选自: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百问百答)